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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原《规则》中规定住宅单套套内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允许设置通高部分,现《规则》取消了相关规定,若现在项目中设计此类情形,其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2023-05-09 16:39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件修订充分考虑其相互街接,对于此类情形,在符合相关规范设计的要求下,在门厅、起厅室、餐厅、阳台部位允许设置通高部分且其通高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该层建层套内建筑面积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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