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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公布

《武汉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公布

2017-03-31 11:55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索 引 号 72577330X/2020-45419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7-03-3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3-31
有 效 性 有效

一、规划背景
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了武汉市“两轴两环、六楔多廊”的生态框架结构, 2012年划定了都市发展区范围内基本生态控制线,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要求,武汉市国土规划局于2013年下半年开始组织编制《武汉市全域生态框架保护规划》,整体研究武汉市市域8569平方公里范围的生态资源,进一步明晰全域生态框架格局,划定农业生态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实现市域的全覆盖。规划经反复征求并吸纳各区、部门书面意见后,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目前,该规划已获市政府正式批复。
二、规划范围
按照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武汉市域范围分为都市发展区和农业生态区两个层次。都市发展区3261平方公里于2012年10月已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农业生态区范围位于都市发展区以外,面积为5308平方公里,是全市农业生产、生态维育的重要区域,是本次规划研究的重点范围。
三、规划内容
一是规划进一步固化了全域生态框架结构。从城市圈区域层面着眼,依托城市圈“两山两水一片”的生态大格局,在市域层面落实“两轴两环,六楔多廊”生态框架结构,提出了打破市域行政界线,构建“内引外联”的片状生态外环。即全面整合农业生态区和周边城市的生态资源,以市域周边的梁子湖、斧头湖-西凉湖、刁汊湖、野猪湖-王母湖、涨渡湖等水系,以及木兰山、将军山等山系为基础,构建平均宽度约20公里的区域生态环,打造融生态保护、风景游赏、现代都市农业生产、新农村建设、生态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维育环”、“郊野游憩环”、“农业保障环”、“美丽乡村环”。
二是划定全域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系统盘整了农业生态区内需要保护的各类生态要素,按照《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224号政府令)标准划定,并对接了林业、水务、农业、环保、园林等相关行业部门,衔接《武汉市新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武汉市山体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将山体、水体及其保护范围,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水源保护区核心区,公益林地、永久性基本农田及重要农业生产区等生态功能区的统筹纳入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科学客观地反映武汉市所必需维护的生态空间范围,初步实现了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市域全覆盖。
三是充分研究确定生态资源保护与城市远期发展空间预留的关系。考虑城市远期发展,由于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方案还未确定,因此按照国家中心城市、“1+8”城市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建设目标要求,在都市发展区“1+6”城镇格局的基础上,对接城市圈主导发展方向,沿主要空间拓展轴向预留一定区域,在重点确保全市生态结构完整性和生态用地总量的基础上,下一步将结合远景空间结构研究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根据人口和城市远景空间发展的需要,在此范围内“成组成团”进行远景建设空间的布局。同时,农业生态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以集中成片的生态底线区为主,生态发展区将主要解决配套农业生产设施、配套生态旅游服务设施以及少量特殊用地的建设需求,本规划中通过建设用地指标台账管理,作为漂浮指标控制,待具体生态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确定后再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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