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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关于2025年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6-01-23 11:4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勘察设计企业和图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市2024910日至2025910期间通过审查和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64项(其中必审项目56项,低风险备案项目8项),建设工程勘察项目51项(必审项目48项,低风险备案项目3项),项目涵盖全市各行政区,涉及建设单位112家、勘察单位29家、设计单位50家、施工图审查机构15家。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总体上能够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程序和设计标准规范,勘察设计成果签字盖章基本齐全,未发现勘察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检查中未发现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超资质(资格)承揽业务的情况,勘察设计文件与施工图审查质量总体可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共发现各类图纸问题1109条(其中必审项目988条,折算每个专业平均3.0条;低风险备案项目121条,折算每个专业平均2.8条),其中违反强制性条文6条(其中必审项目1条,低风险备案项目5条),违反一般标准规范617条(其中必审项目570条,低风险备案项目47条),其他问题486条(其中必审项目417条,低风险备案项目69条)。(涉及相关企业的检查情况汇总表分别见附件123

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部分项目的设计图纸存在错、漏、碰、缺的问题;2.少数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设计深度不足;3.部分设计文件误用了过期的规范标准或图集,设计依据中缺漏重要的技术标准规范;4.出图章未盖在图纸空白处导致盖章处设计内容无法辨识;5.低风险备案项目上传图纸与申报项目不符;6.绿建专篇部分共性问题。(各项目检出质量问题汇总表详见附件4

(二)典型问题。

1.岩土工程勘察方面。设计文件无签章或签章不全;勘察工作依据不足或规范版本误用;勘察工作内容与勘察技术委托单及技术要求不一致;分层、统计及地质参数建议欠合理;岩土工程评价不足或建议不合理。

2.建筑设计方面。一是消防设计不满足要求。例如:疏散距离超限、疏散宽度不足、安全出口设置不合理;防火墙两侧门窗距离不足;消防电梯缺失;消火栓暗装墙体耐火极限不明确。二是未严格执行规范标准。例如:楼梯平台净宽不足、梯段净高不足、防护措施缺失、无障碍楼梯扶手设置不全;外窗开启影响疏散;未按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进行相关设计或遗漏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设计要求;未落实公共建筑配套设施的强制性设置要求。三是设计完整性和深度不足。例如:门窗防火等级、性能标注不全;屋面、卫生间排水坡度未标注;管井门、车位尺寸未标注;设计说明不清晰,节能、防水、装配式等专项设计缺失或深度不足;缺少消防总平面图、立面图、详图等。四是图纸设计不够认真严谨。例如:建筑与结构图纸矛盾,建筑墙体及门窗位置与结构图不一致;部分项目引用过期图集(如05ZJ31115ZJ4031);部分项目引用外地标准(如江苏省图集);引用规范名称错误或版本失效。

3.结构设计方面。一是未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如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截面配筋构造措施及抗震措施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未在裙房顶板上下层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钢结构及钢管混凝土结构防腐、防火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高层建筑采用砌体女儿墙;总说明中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指标及强度要求不符合规范标准规定。二是设计文件不一致或不完整。结构施工图设计与计算书不符;地基基础设计不符合勘察报告要求;地下室抗浮设计、装配式建筑结构构件设计表示不够明确。三是设计不合理。例如:结构加固改造处理措施不符合加固改造工程的特点;地基处理方案不够合理。

4.给排水设计方面。一是管网设计类问题。例如:总图室外给水管网未形成环状,不符合管网布局规范要求;雨水排水未明确UPVC雨水管材质,也未针对负压情况提出对应设计要求。二是消防系统类问题。例如: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报警水位设置不合理。三是设施设备类问题。例如:公共场所卫生间洗手盆未采用非接触式或延时自闭水嘴,不符合卫生设施设计规范;热水系统加热温度低于60度,未采取灭菌消毒措施,存在水质安全隐患;水表未实现全覆盖;存水弯重复设置(大便器自带存水弯但图纸额外设计)。

5.电气设计方面。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的条款占比较高。一是设计不准确或不到位。例如:有的项目对非消防负荷线缆与通信电缆选择不准确;有的项目总等电位联结和辅助等电位联结设计不到位;有的项目低压配电保护设计不准确或不到位,配电开关过负荷保护整定值过大或过小,缺少接地故障保护,电缆截面选型有误不能满足载流量要求,特定场所的末端回路缺少限流式电气火灾保护器等;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部分设计内容遗漏。二是部分图纸设计深度不足。例如:有的项目设计仅有统一的技术要求说明,具体技术措施设计深度不足,不能明确表达是否遵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等。

6.暖通设计方面。一是设计完整性和深度不足。例如:空调冷热水机组、多联机、分体机等未按《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要求标注相应的能效指标;缺少通风机效率,特别是空气处理机组风机效率要求;缺少空调循环水泵效率要求。二是防排烟设计不符合要求。例如:地下车库出入口作为自然补风口时,未设置挡烟垂壁;同一防烟分区内补风口设置在储烟仓内;补风口与排烟口距离过近;需设置排烟设施的疏散走道,其中间设置管理用门等分段时,未全走道设置排烟设施;缺少防排烟系统控制说明。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及时申诉,组织专家论证。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高度重视,对检查结果确有异议的,及时提交申诉材料(包括申诉意见、佐证资料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2月10前交市规划建设技术审查中心,我局将组织专家组对相关单位提出的申诉意见和佐证材料进行论证,逾期未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无异议。

(二)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审查机构按专家意见对图纸进行复核、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需重大变更修改的及时报原图审机构进行审查。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在施工现场确认整改结果,对已实施完毕的项目要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后实施整改,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各区房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所辖地区的项目整改情况,于2026331日前报市规划建设技术审查中心汇总,我局将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依法处理,强化结果运用。对于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由属地房屋建设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依法进行处理。我局对照《湖北省施工图联合审查机构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并将考核评分结果按照程序报省住建厅。

(四)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强化首要责任,发挥好质量安全主导作用,坚决杜绝以“优化设计”等名义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随意压缩合理审查周期。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要严格落实审查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分析研究此次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及审查技术要点开展审查工作,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切实有效提升审查质量和服务效率。

联系人:薛军鹏、章雪曙;联系电话:027-82833206;邮箱:2889596736@qq.com;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55号,武汉市规划建设技术审查中心。

附件:1.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

2.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

3.图审机构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

4.各项目检出质量问题汇总表。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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