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目前市、区消防审验主管部门正在全面组织开展消防审验手续排查工作。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现请各业主单位(含建设单位或权利义务实际承受人)积极开展自查,主动申报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的问题项目信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19年4月1日以来依法需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各类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2022年12月1日后应当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但未办理的(含装修改造工程);
(二)2019年4月1日后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应当办理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但未办理的(含装修改造工程)。
重点排查: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旅馆、歌舞娱乐游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时间安排
自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如存在消防审验手续缺失情况,请业主单位如实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缺失项目信息表》,并及时报送至项目属地消防审验主管部门。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自查申报工作,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主动申报,配合排查整治。市、区消防审验部门将积极对接,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依法依规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对在全面排查期间主动报告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的,可依法依规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处罚。对未按时报告或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附件: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缺失项目信息表
2.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审验手续排查整治联系人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8日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