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地质资料信息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是优化城市规划布局、重大项目决策、资源利用管理、城市安全治理的重要依据,具有极其重要的开发利用价值。为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18〕179号)》《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1号)》明确要求,构建协同服务体系,推动地质资料数字化转型升级,建立城市地质大数据共享平台。
为加强我市地质资料信息管理,建立跨行业、跨部门地质资料汇交共享机制,根据2020年5月《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资料管理向武汉市延伸的意见》提出的“要健全和完善武汉市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做好武汉市区域内的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及共享服务工作”,以及2023年2月我市出台的《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地质资料信息汇交共享、保管、利用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武汉市地质资料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一是推动数字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全市现存大量各类地质资料分散保管于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水行政、交通运输等不同部门,地质数据流动性、交互性和整合性不足,难以有效利用,亟需动态汇聚各行业地质资料信息,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标准化、数字化处理,精准服务于城市审批管理,为建设数字经济一线城市奠定基础。
二是保障地质安全的迫切需要。我市地质条件复杂,在新发展阶段存在一定的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亟需充分利用现有地质数据,开展城市地质数据共享和动态更新,摸清地质安全风险底数,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评价建立数据基座,打造透明化、智能化的地下空间管理体系,为超大城市地质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优化规划布局的发展需要。当前我市城市规划可利用的地质数据数量有限、精度不高,难以支撑精细化、科学化的城市规划需求,亟需综合利用各行业地质数据,开展地质安全风险区划,建立地质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规划科学性精准性,优化空间资源布局,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四是节约建设成本的现实需要。长期以来,岩土工程勘察地质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重要贡献,积累了海量的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这些地质资料,除了少量汇交于市城建档案馆(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大量的工程地质资料仍保管在各勘查(察)单位的资料室,且多数信息化程度不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造成了增加成本、重复勘察,亟需建立共享机制,整合数据资源,避免重复勘察,降低成本投资。
二、制定依据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
《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二十一条。
一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共享机制。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资料信息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市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市更新、水行政、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数据等部门有协同做好地质资料信息管理的职责。
二是规定了汇交共享程序。明确《办法》实施前和实施后的汇交共享程序,并聚焦岩土工程勘察地质资料信息汇交共享管理。其中存量地质资料信息采取“查漏补缺”式汇交,主要由城建档案馆汇交共享;新增建设工程项目形成的岩土工程勘察地质资料信息,在竣工验收之日起180日内由建设单位汇交。
三是智能化管理。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数字化、标准化处理,构建全市统一的地质资料信息数据库,建成地质大数据平台,并根据地质资料信息的重要性权限向社会发布服务。地质资料信息的汇交实行线上或者线下汇交。地质大数据平台建成前通过whsdzzlxx@163.com进行线上汇交。
四是多元化应用。通过地质大数据平台,可以向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提供服务。其中因抢险救灾、国防建设、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需要,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依法无偿利用地质资料信息。参与武汉市规划建设的相关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利用地质资料信息和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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