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共同学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务院批复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研究谋划“武汉行动”,共同推动武汉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我局陆续推出各位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以下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部分院院长罗彦的发言内容(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已经专家审阅同意)。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部分院院长 罗彦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提出“五个转变”并部署城市工作“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我认为需要突出“两个转变”:一是发展理念上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向突出“以人民为中心”,二是发展方式上由“增量空间开发”转向“存量空间创新”。
一、发展理念转变
城市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经历了几次变化,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开放以前,城市以生产为主,是国家推进城镇化的主要载体;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以后,城市以经济建设为主,城市规模快速增长,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人口大规模向城市集聚;
第三阶段,即本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后的一段时期,城市的核心职责和角色进一步提升,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这并非否定其经济功能,而是表明不同发展阶段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承担的职责各有侧重。
落实“人民城市”等新发展理念,关键在于关注“人、房、地、钱”等核心要素,核心是“投资于人”的问题。对于武汉而言,就是要聚焦1300多万人口在新时代的需求、面临的问题、存在的短板以及发展所需的动能。具体而言,重点工作方向包括:
一是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特别是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这是全国普遍存在的明显短板,也是武汉亟须加强的领域;
二是提升城市内部空间品质,重点在于通过营建新场景创造新需求,在武汉市层面重点按照“五大组团”和社区两个层级开展治理,社区层面的工作尤为重要和突出,应作为提升城市品质和创造内需动力的核心着力点。
二、发展方式转变
01 空间创新
我们正从过去侧重增量空间的开发,转向强调存量空间的创新。空间创新一直以来是城市发展中比较艰巨的任务,武汉探索超大城市存量空间治理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一是空间资源整合。过去,各类空间资源分散在不同管理部门(如交通、住建、园林、自然资源等),缺乏统筹。本轮空间创新的核心思路在于打破条块分割,依托 “一张蓝图”底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对各类空间资源的系统性整合与优化配置,如武汉根据湖泊多的特点,探索以湖为单元的三生融合发展模式。
二是空间功能复合。改变过去相对单一的土地利用模式,推动空间功能复合化利用,例如在增量发展阶段,城市公园和绿地就是公园绿地用地,但在存量发展阶段,要鼓励城市公园绿地复合消费、文化等功能,这类似于建筑内部的功能复合,空间层面同样需要实现功能的叠加与协同利用。
三是空间资产激活。过去发展积累了大量沉淀的空间资产,例如低效用地、空闲园区、空置商场,以及随着人口结构变化可能逐步闲置的教育设施(如幼儿园、小学)等,亟须通过有效手段对这些存量空间资产进行再激活和优化利用,以满足城市发展新需求。
02 方法创新
在方法创新方面,对于武汉这样的超大城市,需重点关注以下方向。
一是优化治理框架,在现有“一委一办一平台”治理体系(武汉在此方面已有较好基础)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大数据在资源统筹和运管服方面的创新。
二是深化智慧赋能,积极运用现代化智慧城市技术,建立城市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品质的跟踪评价机制,评价出短板和不足,进而转化为城市重点投资的项目。
三是转变空间运营思维,改变过去以增量土地收储为主的传统方法,转向强化运营思维,将运营理念前置并贯穿于城市更新的全过程,包括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略和项目实施等,例如武汉的30多个城市更新重点片区,在下一步推进过程中,就要强化空间运营新方式。
03 政策创新
在政策创新方面,需重点聚焦两个层面:
一是争取国家层面政策突破,对于具有全局性影响的政策(如财税制度改革、城市更新专项资金支持、经济数据统计等),应积极向中央和国家部委申请政策支持与试点授权。
二是推动地方先行先试,在地方权限范围内,尤其是针对“资源与资产证券化”等创新性政策,需加强地方性政策的设计与配套衔接,此外,积极探索城市更新与详细规划的规划衔接,为存量空间创新运营提供技术和政策支持,建议武汉在此领域率先探索、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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