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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勘察、设计项目平台信息管理的通知
2025-05-21 15:13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开发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和交通局、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湖风景区建设管理局、武汉市规划建设技术审查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勘察、设计业绩录入相关工作,按照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4号)、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2023〕608号)、《关于优化建设工程企业省内业绩项目数据等级调整流程的通知》(〔2023〕12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2024〕69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武汉市勘察设计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以下简称“勘察设计业绩”)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业绩录入市区分工调整

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局”)发放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和跨区的市政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业绩由市局负责组织审核与录入,其他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业绩均由项目所在辖区的区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局”)负责组织审核与录入。

二、项目录入业绩要求

(一)勘察设计业绩录入范围包括:

1.各类房建、市政类工程所涉及的勘察设计业绩。

2.除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以外的矿山、电力、化工、冶金、石化等工程所涉及的勘察设计业绩。

3.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工程业绩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与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铁路局、民航局等专业部门相应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共享。

(二)勘察、设计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应当符合《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修订版)》的要求,各申请企业应确保所需录入的项目业绩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业绩录入流程

(一)各区核查录入。各区局对企业申报的本辖区内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资料(含项目基本信息、五方责任主体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合同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包括项目规模及相关技术指标,结合在日常项目监管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档案信息以及工程项目审批共享信息,必要时结合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业绩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无误后将相关项目业绩录入省一体化平台,业绩等级定为C级。相关业绩如需标为B级,应由企业向各区局提出标B申请,由各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填写《企业业绩核实清单》(附件2),连同书面报告一起报市局。

(二)市局部门核查。市局负责组织对市管工程项目业绩信息(含项目基本信息、五方责任主体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合同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包括项目规模及相关技术指标,结合在日常项目监管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档案信息以及工程项目审批共享信息,必要时结合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业绩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无误后将相关项目业绩录入省一体化平台,业绩等级定为B级。对于各区报送的标B项目业绩信息,市局对照各区提交的业绩资料信息进行逐一核查,核查无误后在省一体化平台将业绩等级定为B级。相关业绩如需标为A级,应由企业向市局提出标A申请,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核实无误后填写《企业业绩核实清单》(附件2),连同书面报告一起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厅”)市场处,经省厅核实后将项目数据推送至住建部入库定为A级。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局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明确责任科室,指定正式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统筹负责勘察设计业绩信息管理工作,并请填写《各区录入勘察设计业绩人员账号信息明细表》(附件1),由市局统一向省厅申请开通相关功能和权限。

(二)勘察设计业绩录入实行自愿原则,录入企业对勘察设计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录入的勘察设计业绩信息需全面、准确,一经在全国平台展示,不得随意删除。

(三)按照“谁生产、谁监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市、区审核人员应充分调度勘察设计业绩的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数据信息,建立责任追溯制度,核对企业提交的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企业上传的信息及附件是否涉密进行专门审核,并在报告中单独注明审核情况。勘察设计业绩勘误、数据等级标定等相关申报文件不得由企业携带转送。

(四)各区局要加强对勘察设计业绩信息数据录入和审核工作的权力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禁出现权力寻租等行为。

(五)市局将随时抽查平台勘察设计业绩数据,发现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录入虚假勘察设计业绩信息的,将约谈所在区区局,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在全市通报。对企业或个人提供虚假勘察、设计业绩信息录入平台的,经查实后,市局将进行通报并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管理档案,同时将其录入省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推送至全国平台标注为虚假信息。

自6月1日起,我市勘察设计业绩录入工作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1.各区录入勘察设计业绩人员账号信息明细表

      2.企业业绩核实清单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0日

(联系人:薛军鹏;联系电话:82876683)


附件1

各区录入勘察设计业绩人员账号信息明细表

管理区(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属地

姓名

职务

手机号

权限

备注

1





录入账号


2





确认账号


3







4







5







6







分管局长:          (签字)         经办人:             (签字)

备注:各区所报人员应为在职人员,并于5月22日下班前将本表盖章后上报市局。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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