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示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示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意见》(武政规〔2021〕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政策延续性,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我局调研起草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制定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现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示日期:2026年2月11日——2026年3月13日。
二、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1.电话:15072846016
2.电子邮箱:2881008312@qq.com
联系人:李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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