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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关于察反馈问题 (省序号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5-06-24 17:59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1)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一些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差距,过于强调近年来发展过程中欠账较多、历史积累矛盾突出等客观原因,对一些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利益纠葛复杂的问题不担当不碰硬。一些地方和部门主动作为不够,推动解决问题主要靠上级部门督察、通报等。个别单位乱作为,甚至为应对考核和督察干扰监测数据、凭空编造台账。

二、整改目标: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树牢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提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本领,切实增强建设美丽中国武汉样板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整改措施: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区和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并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五、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1.印发了《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要求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工作举措,确保整改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2.2023年印发了《武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4年至2025年组织武汉市各区编制区局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工作,目前已有12个区完成规划编制、批复、备案工作;

3.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5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与意识;

4.2025年4月我局中青年干部政治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参训57余名同志结合岗位职责深入思考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树牢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并形成了专题学习心得;

5.我局组织相关处室核实《武汉市党政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并和生态环境局沟通反馈意见后一并公示;

6.2024年12月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五、验收意见: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1和8)验收公示工作的函》工作要求,我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关于思想认识带不到位问题(省序号1)已通过省级验收,需将整改情况对外公示10个工作日后销号报备。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2700306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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