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规范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市场秩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武汉市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
武汉市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过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市场秩序,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管控,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查处结合、标本兼治”为原则,针对目前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市场行为、生产质量行为管理等方面突显问题,通过专项治理查处一批、整改一批,警示行业合法经营,规范企业有序生产,实现市场秩序根本好转、质量意识显著提升。
二、治理范围
武汉市行政范围内已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及其生产站点。
三、治理重点
(一)生产质量行为
1.人员配备。企业及其站点技术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2.原材料管控。原材料溯源管理机制是否建立,相关管控台账资料是否齐全,进场是否落实先检后用,质量证明文件、进厂检验以及取样留样是否齐全和规范;
3.配合比规范。配合比设计、试配、首次使用和确认过程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4.试验条件。试验室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校准;
5.生产设备维护。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完善,搅拌楼等计量设备是否检定,维保记录是否真实;
6.混凝土出场检验。出厂检验内容和批次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严格的运输管控制度,相关台帐是否齐全。
(二)市场行为
1.同一生产站点生产和经营主体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多个生产或经营主体;
2.企业是否有实际生产场所,是否长期处于停产状态;
3.企业是否存在代加工、不合理低价中标等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026年5月至6月)
所有预拌混凝土企业按《方案》要求,对照进行全面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填写《预拌混凝土企业(站点)专项治理检查表》(附件1)。
(二)第二阶段:集中治理(2026年7月至12月)
区级监督检查(7月至9月)。各区商混管理部门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对辖区内各站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查处,并建立治理处置清单,形成检查工作台账,填写《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问题清单》(附件2),于每月28日前反馈市绿建中心。
市级督查(9月至12月)。市绿建中心抽调市、区管理部门人员、行业协会和专家组成治理督导组,采取日常督查、“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方式,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以及各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形成专项治理督查报告。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集中曝光、严肃处置。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升(2026年 12月31日前)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成效和不足。通报专项治理行动整体情况和处理结果,曝光和处置典型案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将专项治理成果转化为日常监管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实施
各企业、各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质量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投入到专项治理行动之中,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巡查,聚焦治理重点,制定具体治理计划和保障措施,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治理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保障专项治理成效。
(二)压实职责,强化联动治理
市、区管理部门要密切协作,狠抓治理各环节工作落实。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治理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组织部署,推动问题整改。各区局要坚决扛起监管责任,将专项治理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违法违规行为、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行政管理措施,若企业存在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情况要加大处罚力度。市绿建中心要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解决治理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治理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三)及时总结,强化常态化管理
市、区商混管理部门要以本次专项治理为契机,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研究制定解决和防范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同时,要将切实可行的措施固化为管理制度,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常态化落实站点信息登记、生产质量和资质标准保持等方面管控要求,持续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陈雁 瞿诗曜 85750758
附件:1.预拌混凝土企业(站点)专项治理检查表
2.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问题清单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