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
| 索 引 号 | 72577330X/2020-45535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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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7-06-15 |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06-15 |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17年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开展全省地理国情常态化监测,壮大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为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五个湖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转型升级
(一)切实做好“十三五”规划落实。发挥规划引领发展的作用,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把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加紧制定十三五规划目标分解方案和时间表,加强规划实施过程跟踪。把着力推动重大项目作为细化实化规划要求的突出体现和主要抓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提升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在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建立我省时空信息“一张图”和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一张网”,初步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按需动态更新。建立智慧湖北时空信息云平台和时空信息大数据中心,满足我省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对时空数据的需求。
(二)着力发展新型基础测绘建设,满足地理信息成果多样化需求。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新型基础测绘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新需求,开展新型基础测绘产品和应用服务需求分析、多尺度多类型数据融合建库、跨尺度数据生产组织模式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和试点工作。逐步提供地理信息定制化服务。提高地理信息资源供给能力,加快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拓展地理信息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三)创造新供给,拓展地理信息成果战略储备。加快创造地理信息成果新供给,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发展的需求。丰富地理信息数据内容,推进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应用。突破现有基础地理信息4D产品模式,建立实景影像、三维模型、地表覆盖、地名地址等新型地理信息产品,构建适应专业化应用需求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增加地下管线、水下地形、不动产信息等要素内容,不断扩充经济、人口、生态等社会经济和人文地理信息内容。
(四)提升应急测绘保障能力。紧紧围绕突发事件对应急测绘保障的要求,融合北斗高精度定位、智慧城市管理平台、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提升装备水平,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模式,提升数据的快速获取、处理、传输速度,满足应急测绘保障需求;探索新的应急海量数据整合方式和流程,提高灾情信息提取、评估、发布信息化程度;开展重点地区孕灾环境监测。构建运转高效的应急测绘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测绘保障服务体制机制,加强应急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五)逐步转变地理信息资源服务模式,培育时空信息服务业。围绕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生产流程,加快推进智慧湖北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在全省积极推广智慧老河口建设成果,加快推进智慧老河口时空信息云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深度挖掘时空信息数据应用价值,不断拓展数据应用领域,以政府行业部门应用带动社会化应用,挖掘大众化地理信息需求,鼓励企业形成差异化服务模式。研发时空信息数据获取、处理、应用的软件产品,提升数据获取、处理、使用、保管及分发服务水平。促进我省时空信息服务业发展。
(六)探索针对性的体制机制改革,适应测绘地理信息发展需要。在体制机制的层面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探索针对性的具体措施,使体制机制能够适应当前测绘地理信息改革、北斗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需求。结合测绘事业特点,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的推进,创新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方式,改革测绘地理信息生产流程,探索建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二、发展北斗导航应用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
(七)整体推进北斗应用示范项目。推进高精度位置服务平台、农业、民生关爱、物流、农村客运等示范应用,按照国家级北斗应用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积极协调各子项目按既定计划有序推进。加强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北斗应用示范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利用北斗高精度定位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示范应用,包括水库、公路铁路、大型桥梁、煤炭矿山、城市危房、山体滑坡等方面的形变监测。加强北斗在智慧城市、政府行业管理、民生关爱等方面的示范应用。
(八)实施北斗时空信息一张图建设工程。推动北斗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一张图建设,在完成襄阳试点区域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标准,向全省推广,实现全省范围内高精度导航。推进湖北省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开展智慧老河口时空信息云平台二期工程,逐步推动基于云平台的智能化应用。大力开展北斗天地图建设。加强北斗在智慧城市方面的示范应用。加强规划编制,在全省全面启动县市级北斗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在全国率先建成县级时空信息云平台,集成“多规合一”成果,开展大数据的挖掘和应用。
(九)北斗“一张网”建设与服务。以北斗地基增强系统为基础,以北斗高精度定位为特色,建成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由91个基准站构成的覆盖全省的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建设基准站高精度位置管理与共享平台,实施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平台数据安全与服务建设。
(十)加快北斗芯片推广应用与自主研发。开拓更多北斗芯片在大众消费领域新产品和新服务,使芯片设计与终端制造互促互动、协同发展,开拓北斗应用新空间。加快第二颗高精度SoC芯片的研发和智能终端产品研制进度,启动第三颗高精度车载终端SoC芯片的研发。
(十一)加快北斗产业园区建设。加大以北斗产业园区为载体的招商引资、引智、引企。整合现有相关园区,加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湖北省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园”建设。加强省市联动,推动各项政策、措施、项目落地。利用技术优势加快与全国其他企业合作,孵化、引进一批有特色、专业化、高附加值的中小企业,吸引、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企业落户湖北,发挥龙头企业集聚效应,推动湖北省北斗产业发展。
(十二)筹备中伊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按省政府和伊朗玛佧及省政府签订的关于建设中伊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备忘录,结合两地资源互补、产业互补、市场互补的发展现状,整合双方资源,创新合作机制,推动中伊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实现双方优势资源的转移与对接,提升双方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双方经贸合作领域。
三、积极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功能
(十三)推进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应用。加快完成地理国情普查收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国家局相关要求,协助各地完成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基本统计分析,完成县市级普查成果验收。稳慎发布、对接需求、促进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成果效用。
(十四)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健全覆盖省域空间的监测系统,实现对我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空间格局等地理国情动态变化信息的常态化监测。做好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工作,按照全国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实施方案,采用“覆盖全省、分区监测、突出重点”的策略,对湖北省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进行全覆盖基础性监测,使普查成果始终保持鲜活性。做好专项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初步开发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与监测平台,做好湖北省自然资源资产监测平台的顶层设计和功能设计,开展平台建设,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协助做好负债表编制质量的科学评估;协助做好“自然资源资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相关工作。为省自然资源安全委员会提供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
(十五)加强基础测绘项目的管理工作。抓紧完成已下达基础测绘项目。推进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探索不同层级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建立“多规合一”规划信息平台,形成“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利用LiDAR数据完成全省约4万平方公里DEM生产,开展1:5万和1:1万时空一张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联动更新。继续做好测绘援疆、援藏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抓紧进行项目评审和质检等收尾工作,争取尽早全面完成2016年度基础测绘项目成果归档。定期对基础测绘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摸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做好基础测量项目的质量管控,督促局属生产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资料档案、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十六)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宣传教育。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测绘单位人员开展测绘法制教育培训,以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局系统人员的法律素养。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日常法律咨询、重大行政决策、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测绘地理信息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十七)贯彻实施新《测绘法》。新《测绘法》修订后,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认真开展新《测绘法》的贯彻实施相关工作。启动《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三次修订的调研工作,开展《湖北省地图管理办法》修订的调研起草工作。
(十八)进一步推进测绘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的通知》精神,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实现测绘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全集中、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施行政审批“再提速”。进一步加大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九)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统筹开展测绘资质、质量、标准、地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测绘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测量标志管理维护巡查力度,指导市县测量标志重点维护,提高测量标志管护力度和质量。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二十)发挥测绘地理信息信用系统作用。组织实施全省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常态化征集、审核、发布,实现动态监管。逐步实现信用信息与年报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结果等有机结合。
(二十一)加强地图审核和地图市场尤其是互联网地图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地图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地图及地理信息产品技术审查工作。加大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秩序整顿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互联网地图监管技术防范能力。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二十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牢固树立党建统领全局的意识,以“打基础、管长远”为重点,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巩固学习教育成果,争做合格党员。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做好“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作用。
(二十三)加强局属单位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工作,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档案、个人报告事项等方面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推动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的不断深化,不断增强战斗力。加强对局属单位岗位管理和用人管理的指导监督。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和挂职锻炼工作,加大人才培养及引进力度。做好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做好注册测绘师的考试、培训、注册和测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相关工作。组织局属单位完成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工作,完成系统全员调资和入保工作。加强人事档案室建设。
(二十四)加强测绘文化建设。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积极筹措专项资金加大扶贫点支持力度,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到扶贫点开展扶贫慰问,做好驻村帮扶责任单位年度考评工作。
(二十五)加强测绘机关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各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和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认真做好保密、档案、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密码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协调推动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机关规范运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重点工作的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加强机关老干部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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