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WUHAN NATURAL RESOURCES AND PLANNING BUREAU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9 11:25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我局门户网站(https://zrzyhgh.wuhan.gov.cn/dhxjskfqfj/dhxjskfqfj_zfxxgk/dhxjskfqfj_xxgknb)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全年共发布公开信息1341条,涵盖新闻动态126条、资金预算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通知公告3条、用途管制4条、其它文件预公开195条、闲置土地1条、不动产登记281条、批前公示257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62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7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8条、规划条件核实证明1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新收530件,2024年结转16件;共计办理 546 件,其中:依法依规公开298件、部分公开34件、不予公开49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19件、重复申请不予答复16件、其他处理2件,结转下年办理2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公开,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真实、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升级分局门户网站(https://zrzyhgh.wuhan.gov.cn/dhxjskfqfj/dhxjskfqfj_zfxxgk/dhxjskfqfj_xxgknb/202501/t20250115_2518592.s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栏目架构、增设检索筛选功能,实现信息一键直达。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自查自纠,对问题立行立改。2025年度,我单位及相关个人未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4.47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3

10

0

5

2

0

5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9

5

0

4

0

0

29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9

2

0

1

1

0

3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0

0

0

0

0

0

2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1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1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1

0

0

0

0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0

1

0

0

0

0

1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5

0

0

0

0

0

1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01

10

0

5

2

0

5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8

0

0

0

0

0

2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3

0

0

9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败诉风险较大,办件质量有待提升。在信息公开办理工作中,部分办件存在事实认定不精准、法律依据适用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出现行政复议纠错情况。

2. 同类申请高频重复,源头管控措施不足。群众关注的特定领域同类申请反复出现,反映前端政策解读、主动公开精准度等环节存在短板。

(二)整改情况

1.规范办件全流程管理,筑牢质量防线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办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典型败诉案例、豁免情形审查标准等内容进行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全覆盖。

2.优化主动公开体系,提升源头供给质量

对高频事项的相关政策文件、办理流程、结果信息等进行系统整合,避免信息碎片化。同时,明确信息更新时限,实行“即办即公开、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公众及时获取最新信息。建立信息公开申请数据与主动公开工作的联动机制,每月对申请数据进行分析,若发现某类事项申请量骤增,及时核查主动公开是否存在短板,第一时间补充完善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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