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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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25-01-15 14:45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我单位执法主体名称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主体数量为1

(二)执法岗位设置数量

我单位执法岗位设置数量30,在岗人数19

二、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4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

0

17

0

0

0

0

0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

(宗)

罚没金额(万元)

0

0

0

0

0

2(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19

6343.133

说明: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期间涉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领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二)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

数量

撤销许可

数量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40

340

340

0

0

说明:行政许可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期间涉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领域作出的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4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宗)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行政强制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期间涉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领域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及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四)2024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合计(宗)

宗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涉及金额

(万元)

给付总金额(万元)

宗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

0

0

0

0

0

0

112007

0

0

0

112007

说明: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期间涉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领域作出的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数量。

(五)2024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202411日至1231日,我单位办理行政确认112007宗,予以行政许可340宗,办理行政处罚19宗,罚没金额6343.133万元,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均为0宗。

三、2024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我单位受理或其他单位转办的涉及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案件的数量0件。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无。


附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要法制依据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9日     











附件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以及其他行政

执法行为的主要法制依据


一、行政许可主要法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二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

5.《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5修正)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6.《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修正)第五十一条

二、行政处罚主要法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3.《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2014修正)第四十七条

4.《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修订)第十四条第二款

三、行政确认主要法制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修正)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

四、行政强制执行主要法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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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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