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科学岛东区项目场平(大科学装置配套项目-武汉光源场平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光谷科学岛东区项目场平(大科学装置配套项目-武汉光源场平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武自然资规函[2023]1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湖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鄂自然资规〔2022〕1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2023)40号)等规定,原则同意光谷科学岛东区项目场平(大科学装置配套项目-武汉光源场平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建设需要使用的临时用地。
该临时用地位于豹解街道新光村,使用期限自2023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止,用途为办公区;拟用地面积 0.2544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具体为:耕地 0.2544 公顷(旱地 0.0211 公顷、水田0.2333 公顷,不含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等别为 3 等。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总投资为 13.28万元(动态亩均投资 3.4798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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