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信息公告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有关规定,经调查,我局已于2023年11月7日作出《闲置土地认定书》(武新闲土认字〔2023〕006号),认定武汉猿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宗工业用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置。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使用权人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动工要求 |
闲置原因 |
武汉猿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20115086010GB00052 |
高新五路以北、光谷四路以西 |
40409.28平方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鄂WH(DHK)-2020-00034)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1年内开工。 |
企业原因 |
特此公告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11月1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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