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公告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园、林、
草地基准地价成果
听证会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拟于2024年6月17日举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
二、听证时间地点
2024年6月17日下午3:00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5号楼10006会议室)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申请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我区农用地和园、林、草地经营情况,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四、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20人内,由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前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4032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报名结束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将通知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参会。
六、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诉、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经审核确定的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7-67880481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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