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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武汉市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解读

【解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武汉市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解读

2022-07-27 09:0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 引 号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07-2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7-27
有 效 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武汉市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市测绘质量监督管理,促进测绘事业更好服务于国民经济和城市建设,维护测绘活动中的国家利益和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本市实际,在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各测绘单位等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新的《武汉市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一、起草背景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是《测绘法》赋予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提高测绘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有力措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和《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于2016年起草并实施了《武汉市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武土资规规〔20161号),旨在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测绘在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中的基础保障作用。由于文件五年期限已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照《武汉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政府令第281号)的要求开展了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并对文件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新《办法》

二、新《办法》的主要内容

新《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借鉴外地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对测绘成果质量管理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予以了规范。新《办法》共分为五章,包括总则、测绘项目质量管理、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新《办法》明确了质量管理职责、质量责任,对测绘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监督检查、质检能力建设等提出了规范要求。强化了关键环节质量管理,确保整体质量受控。明确了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每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以监督抽查为主,结合统一监督检查和定期监督检验的方式进行。各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新《办法》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具体程序,检查的具体内容,待检单位需准备的检查资料。强调监督检查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明确测绘单位和检查人员的法律责任。对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的测绘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六予以处理;对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三条和《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三、新《办法》主要修订内容

1、随着测绘技术的不断发展创新,实景三维、新型基础测绘不断深入,数字化测绘成果成为主要的成果,所以新《办法》在第十一条新增了《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标准要求

2、2021年自然资源部对《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进行了修订,修改了测绘专业范围,所以新《办法》在第十二条也随之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内容为其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

3、随着国家近些年对保密、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为加强这方面工作,新《办法》在第十八条进行了调整,在检查过程中测绘单位需提供的材料里增加了有关测绘地理信息保密制度建立情况的材料以及执行安全保障管理的材料。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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