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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90575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90575号建议的答复

2019-08-24 13:42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 引 号 72577330X/2020-46258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19-08-2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8-24
有 效 性 有效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世界级立体城市,助推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了市民的出行成本越来越高、城市运行效率越来越低、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等问题,城市建设要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提出应构建安全便捷、多元互接的节能立体化城市空间,并对打造“立体城市”在技术关、政策关、产业关、理念关等四道难关上提出了建议。我局对该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立体城市”是治理大城市问题的重要途径,其系统性、集约化发展等理念对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围绕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以有序发展、集中集约、品质提升、系统治理等为重点,我局加强规划转型,不断加强城市重点地区集约集中的发展模式,不断探索地上、地下统筹发展的立体化空间格局,不断推进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优化,全面提高武汉城市空间治理能力,也充分体现了“立体城市”注重系统、集约解决城市问题的发展理念。
    一、加强以重点功能区为核心促进空间集中集约发展
    建议中指出要规划、建设一批以综合交通枢纽和立体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综合片区、空港综合体、高铁综合体、超高层建筑综合体,推广“地铁+物业”“轨道+公交+慢行”等出行方式,将地铁站与商业或其它物业、其它建筑体在空间上打通,鼓励不同城市功能空间、地下空间相互连通,推动城市空间资源综合利用。2012年起,我局开始探索以重点功能区为核心推进集中式、一体化规划建设模式,提出了二七沿江、王家墩、汉正街、四新、武昌滨江、青山滨江、杨春湖等7个重点功能区,形成投资最集中、配套最完善、建设最高效的功能区。重点功能区建设思路体现了您关于“立体城市”发展建议,以二七沿江商务区为例,形成了技术、理念、产业、政策的发展合力。
    一是技术组织上,探索了“2+2+1”的模式。即:行政协调层面,建立“区政府+市规划局”联动工作机制,解决政策协调和土地、财政、基础设施等公共资源的配置问题;规划编制层面,形成“本地+国际”设计机构联合编制方式,通过“工作站”靠前服务,解决规划技术支撑问题;建设实施层面,由土地开发主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土地征用拆迁、整理、招商等工作。
    二是理念创新上,构建了“一体化”规划设计模式。突出系统整合与集约发展,强调交通市政、地下空间、景观环境一体化规划设计。倡导公共交通为主导,构建多模式绿色交通体系,联通轨道交通线路,鼓励“地铁+物业”模式,增加公交线、循环巴士、有轨电车等;推进机动交通地下化,建设地下交通环路,减少地面交通流量;建立了人车分离的交通形式,步行网络串联公共空间。谋划了整体性地下空间布局,提供交通换乘、商业休闲活动、集中停车、综合管廊等整体配置。建立了完整景观体系,通过景观树桥将江滩、中央公园、城市公园、轨道站点串联衔接。
    三是产业发展上,突出了业态策划与空间落位一体。邀请美国世邦魏理仕公司进行了商业、写字楼、酒店、SOHO等物业的总量预测、配比规划、空间落位,并在规划策划过程中增加招商互动环节,对接市场需求,保障规划经济可行和项目落地。
    四是政策保障上,建立了高效统一的建设模式。加强土地征收、还建安置于分期开发一体化统筹,合理确定每家开发商的土地供应规模,形成了60-80亩左右的土地供应单元,每个单元进行地下空间的整体设计和同步开发。强化了制度保障,建立了市区联审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相关委办局联合办公会,及时高效地解决产业构建、拆迁还建、招商引资、自己筹措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打造现代化立体大都市
    为高质量配置地下空间资源,2017年我局开展了武汉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围绕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战略要求,提出“建成地上地下空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地下各系统之间相互协调、集约高效的现代化立体大都市”发展目标。规划在划定地下空间慎限建分区的基础上,进行功能空间布局。
    一是建立分层级的地下空间开发功能。根据建设需求,确定第一层级为基础保障型功能,包括轨道交通、停车、人防及管线管廊,强调大规模、大面积覆盖;第二层级为拓展鼓励型功能,包括地下道路、深隧、市政场站、文体设施及商业设施,强调分重点、有针对性的建设;第三层级为战略预留型功能,包括地下物流系统、地下垃圾转运系统和地温能利用,以空间预留为主。
    二是构建了多元类型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格局。以二环线、三环线为界自内向外划分为地下空间核心区、重点区和一般区。在此基础上,规划了一级综合节点17片,打造地下综合城;确定二级商业及交通节点25片,打造地下商业综合体及交通换乘枢纽;确定三级生活节点N片,服务市民日常生活服务功能。统筹布局地下交通、市政、人防及公共空间。
    三、加强空间结构优化升级,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为促进城市空间有序发展,提高城市运行效率,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城市顶层设计,2018年编制完成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目前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不断对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进行优化。
    一是强化底线约束,避免城市无序蔓延。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落实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将城镇开发边界作为城镇建设的上限,防止城镇建设围绕中心城区一圈又一圈向外蔓延。同时,注重对城市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进行严格落实,形成城市发展的强制性内容,确保城市有序发展。
    二是强化结构优化,促进空间集约高效。构建了集约发展、轴楔相间的“1331”空间结构。即三环内打造高品质的主城区,重点推进有机更新,强化空间织补,降低人口和建筑密度,增加绿色开敞空间、公共服务设施,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山体湖泊及周边环境;三环外分别打造光谷、车都、临空三个副城,东部、南部、西部三个新城组群,以及一个长江新城,重点突出产城融合和宜居宜业。同时,在各副城、新城组群之间控制六大生态绿楔,建设郊野公园,避免城市蔓延,满足人们对大自然的向往。
    三是强化人的需求,提高城市发展品质。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了系统治理,突出多模式绿色交通体系构建,形成了“地铁+慢行”的绿色出行体系,强化交通与城市空间的匹配;注重以人为中心,强化对基础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设施保障,打造15分钟生活圈,并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住房保障体系;突出了武汉特色,彰显滨江滨湖魅力,探索了四水共治、大湖+等模式,打造滨水生态名城。
    总体而言,“立体城市”体现了集约、高效、品质的发展理念,近年来,我局也不断探索武汉市集约化、品质化、有序化的空间优化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相关工作,在武汉市国土空间规划,以及长江新城等重点区域规划中,进一步吸收您关于“立体城市”在技术、政策、产业和理念的相关建议,按照现代化立体大都市的目标,加强研究“立体城市”的空间落实措施,强化地下、地面、地上的统筹,突出地下空间、空中步道等立体式发展,将居住、就业、娱乐、文化等功能在城市中实现立体式整合,完善多模式绿色交通体系,释放更多的绿色开敞空间,推进空间更集约利用,形成更健康、更有序、更高品质的城市建设模式,努力将武汉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就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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