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557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72577330X/2022-33109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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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文 号 | 议提案〔2022〕259号 | 发布日期 | 2022-10-27 |
有 效 性 | 有效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557号
提案的答复
郑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武汉市推广加装楼道式电梯的建议”收悉,您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存在的问题分析清晰,所提建议非常好,对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具有现实意义。我局经会同市财政局、市公积金中心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解决我市老旧小区居民“上下楼难”的问题,我市于2018年10月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8〕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指导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推进,并同步出台了系列配套文件及各项表单范本。在市政府领导下,通过市、区、街、社区四级联动,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以来,全市增设电梯已竣工投入使用520余部,近130部正在施工。
一、关于在武汉市十四五的老旧社区改造规划中和技术导则中,给予楼道电梯与直行电梯一样的地位的建议
2020年,我市启动老旧小区改造行动计划,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纳入到提升类基础设施改造内容。2021年,我局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十四五”规划,配合房管部门持续推进《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制订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规划中将“有条件的楼栋增设电梯”作为完善类改造设施内容之一,在城市功能提升片老旧小区改造指引中提出“以住宅为单位推进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升建筑功能。
2021年,在统筹考虑“改造”与“提升”的关系上,修订出台《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进一步优化细化基础类设施、完善类设施、提升类设施改造内容和标准。明确增设电梯要遵循功能合理、结构安全、不影响消防通道、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原则,同时提出“无条件安装箱式电梯的住宅,宜增设楼道电梯(椅式升降机)”。
二、关于以规划局、房地局牵头,成立楼道电梯推广工作小组的建议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作为业主自发的民事行为,27号文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遵循业主自愿原则,由业主推选代表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各相关部门组织联合现场踏勘后出具可行性分析意见。业主可在征求意见阶段就是否增设楼道电梯一并征求业主意见,各相关部门在现场踏勘环节提出意见。2020年,为更快、更好地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和充分吸纳外地先进高效做法的基础上,组织对27号文进行修订,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待《意见》发布实施后,建议各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规划、房管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内容和增设电梯形式等。
三、关于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选取有代表性社区进行布点试装的建议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在遵循“业主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下开展,建议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民法典》第278条由居民共同决定事项的基础上,选取1-2个有条件的小区试点楼道电梯的安装与运行。
四、关于运用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专项资金,为残疾人群体进行试装的建议
据了解,民政、残联等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由各区根据财力情况来决定。修订的《意见》中明确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制定奖励机制并应当加大对增设电梯的残疾人、低保者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和补贴力度。
衷心感谢您对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以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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