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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557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557号提案的答复

2022-10-27 10:05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 引 号 72577330X/2022-33109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06-28
文    号 议提案〔2022〕259号 发布日期 2022-10-27
有 效 性 有效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557号

提案的答复

郑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武汉市推广加装楼道式电梯的建议收悉,您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存在的问题分析清晰,所提建议非常好,对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具有现实意义。我局经会同市财政局、市公积金中心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解决我市老旧小区居民上下楼难的问题,我市于201810月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8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指导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推进,并同步出台了系列配套文件及各项表单范本。在市政府领导下,通过市、区、街、社区四级联动,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以来,全市增设电梯已竣工投入使用520余部,近130部正在施工。

一、关于在武汉市十四五的老旧社区改造规划中和技术导则中,给予楼道电梯与直行电梯一样的地位的建议

2020年,我市启动老旧小区改造行动计划,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纳入到提升类基础设施改造内容。2021年,我局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十四五规划,配合房管部门持续推进《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制订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规划中将有条件的楼栋增设电梯作为完善类改造设施内容之一,在城市功能提升片老旧小区改造指引中提出以住宅为单位推进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升建筑功能。

2021年,在统筹考虑改造提升的关系上,修订出台《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进一步优化细化基础类设施、完善类设施、提升类设施改造内容和标准。明确增设电梯要遵循功能合理、结构安全、不影响消防通道、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原则,同时提出无条件安装箱式电梯的住宅,宜增设楼道电梯(椅式升降机)

二、关于以规划局、房地局牵头,成立楼道电梯推广工作小组的建议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作为业主自发的民事行为,27号文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遵循业主自愿原则,由业主推选代表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各相关部门组织联合现场踏勘后出具可行性分析意见。业主可在征求意见阶段就是否增设楼道电梯一并征求业主意见,各相关部门在现场踏勘环节提出意见。2020年,为更快、更好地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和充分吸纳外地先进高效做法的基础上,组织对27号文进行修订,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待《意见》发布实施后,建议各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规划、房管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内容和增设电梯形式等。

三、关于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选取有代表性社区进行布点试装的建议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在遵循业主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下开展,建议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民法典》第278条由居民共同决定事项的基础上,选取1-2个有条件的小区试点楼道电梯的安装与运行。

四、关于运用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专项资金,为残疾人群体进行试装的建议

据了解,民政、残联等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由各区根据财力情况来决定。修订的《意见》中明确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制定奖励机制并应当加大对增设电梯的残疾人、低保者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和补贴力度。

衷心感谢您对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以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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