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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466号 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466号 提案的答复

2021-07-20 17:0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 引 号 72577330X/2021-59709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1-06-28
文    号 议提案〔2021〕223号 发布日期 2021-07-20
有 效 性 有效

刘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社区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您针对老旧社区加快加装电梯提出的制作《加梯蓝图》、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由社区组织牵头推动加装电梯工作等建议很好,十分具有针对性。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解决我市老旧小区居民上下楼难的问题,我市于201810月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827号,以下简称《意见》)指导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推进,并同步出台了系列配套文件及各项表单范本。在市政府领导下,通过市、区、街、社区四级联动,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以来,全市增设电梯已竣工投入使用440余部,近160部正在施工。

一、关于把房屋加梯可行性等级分为有条件、有难度、不可行三个等级,制作《加梯蓝图》的建议

2020年,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上海进行考察学习,下一步建议借鉴上海经验,通过开展前期调查和可行性评估,本着能增尽增的原则,进一步摸清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底数,建立项目储备库,依托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绘制加梯蓝图和指导手册,制成片连片增梯行动计划。

二、关于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建议

综合考虑老旧小区未安装电梯单元总量、财政实际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在意见中明确了财政补贴标准。《意见》规定非行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按照每部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优先用于增设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其后,我局与市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经多次研究讨论共同制定了《关于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综合验收和财政补贴相关事项的通知》(武城建201961号),规范了增设电梯综合验收流程和财政补贴的程序、资金管理等内容,文件已于2019527日正式发布实施。即将发布的《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将补贴资金的使用再次进行了优化,补贴资金的50%可用于个人实际出资的电梯建设。另外,增设电梯费用还可以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维修资金。

根据其他城市经验,租赁式电梯一方面解决了资金难题,一方面解决了业主对后期管理方面的担忧,已经成为了一种新趋势。下一步我市将积极组织各区根据实际需求情况,一是引导居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企业、电梯安装企业及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依法探索代建式、租赁式等新的商业模式,从市场运作的角度为老百姓提供便利的服务,强力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二是探索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增设电梯同步改造的新模式,借助房地产企业相关产业链优势,对老旧小区内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社区商业、增设电梯等服务事项进行一揽子建设,全面提升老旧小区生活环境质量。

三、关于坚持党建引领,社区组织牵头推动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

增设电梯是业主自发的对原有住宅改扩建的行为,该项工作以强化政府引导、统筹协调,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尊重居民意愿、动员群众参与为原则,职能部门从简化审批流程、搭建协商沟通平台、提供便民服务等方面予以帮助。下一步我市将鼓励各区按照一区一政的原则,利用街道、社区的空闲地方,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室,引导各方共同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使民事协商协调有路径有解决办法。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者、自愿者参与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宣传引导、加装维管等工作中。组织具有专业知识的社会机构、热心群众、志愿者团队提供政策解答、增梯代办等工作,开展专业帮扶制,组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纠纷专业调解队伍。

衷心感谢您对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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