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145号 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72577330X/2021-59581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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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文 号 | 议提案〔2021〕264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
有 效 性 | 有效 |
董守芝、胡爱娣、陆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江汉区三眼桥路沿线两处旧村湾纳入江岸区红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议收悉,我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你们提出的三眼桥沿线两处用地总用地面积约59亩,位于红桥村A包用地两侧、三眼桥路以西,均属于江汉区唐家墩街西桥社区辖区内,未纳入红桥村城中村改造范围,现状权属主要以国有社会住宅和零星集体建设用地为主,房屋多为2-4层的居民自建房,建设年代久远,房屋老化,布局结构混乱,居住环境较差且基础设施落后,居民生活品质和片区城市风貌都亟待提升。按照控规升级版“动静分区”,两处用地均位于动区,均属于拆除重建类用地;依据控规“一张图”,北侧用地规划控制为小学和福利设施用地,南侧用地规划控制为居住用地。
二、相关进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部署,科学有序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助力民生升级,我局于2020年组织编制《武汉市“十四五”城市更新规划》,系统梳理了中心城区待改造的用地,形成初步项目库。为加快推进三眼桥周边地区环境整治,改善区域居民居住环境,我局曾建议江汉区政府将两处地块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规划项目库,并多次征求区政府意见,由于两处用地拆除难度大,难以实现资金、土地平衡,江汉区暂不同意将其纳入本区城市更新改造规划项目库。
三、有关建议
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完善全市“三旧”改造相关工作职能职责的签报》(2019年)的有关要求,我局负责组织汇总、编制全市城市更新改造规划及计划,各区人民政府是辖区城市更新及“三旧”改造第一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城市更新及“三旧”改造各项具体工作。鉴于三位代表提出的两处用地位于江汉区行政区划内,建议由江汉区政府将两处用地申报纳入我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及房屋征收计划,我局将积极配合江汉区政府加快推进三眼桥及周边地区改造工作。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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