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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325号 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325号 提案的答复

2020-10-30 12:45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 引 号 72577330X/2020-900420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0-08-13
文    号 议提案〔20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10-30
有 效 性 有效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325号

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武汉市新建商品房加快‘交房即交证’进程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武汉市新建商品房加快‘交房即交证’进程建议”的提案,对进一步维护购房业主权益,提升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便利度,优化武汉市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已被我局采纳,并作为我市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

一、实施“交房即可办证”的必要性

(一)实施“交房即可办证”可有效维护购房者权益

不动产权证是群众取得不动产物权归属的凭证,《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为此,每个购房者都希望能及时拿到不动产权证,为自己的房屋取得“身份证”。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市购房者在收房与办证之间存在一定时间差,短则几个月,多则二三年,甚至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房”,群众居住多年都无法办证,群众住的不安心,也无法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买卖、抵押等处分。实施“交房即可办证”,购房者可以规避收房入住但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风险,有效维护其权益。

(二)实施“交房即可办证”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

近年来,国家、省、市均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便民利企,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实施“交房即可办证”,在方便群众收房后随时可以办证的同时,将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前置到竣工验收阶段,提前集中办理,优化了企业办事环节,缩短了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提升了企业办事效率。

二、落实“交房即可办证”的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切实维护购房业主权益,我局将“交房即可办证”工作作为我市2020年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列入《武汉市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办”、“跨区办”、“再提速”工作方案》,主要办理情况如下:

(一)确定工作内容

前置并优化商品房项目测绘、房管图审建盘、权籍调查等办理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商品房时,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对2021年1月1日后联合验收的商品房项目,开展“交房即可办证”,即购房者收房后,缴清税费,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确定工作内容后,即开展相关工作。6月9日,组织召开了由局内相关处室和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并邀请开发建设单位参与,初步摸清房产测绘、权籍调查、首次登记等各环节办理流程,并听取了开发建设单位的意见。6月23日,我局分管局长召集局内相关部门专题会,对“交房即可办证”涉及的我局及房管部门相关流程进行了细致梳理。会后,借鉴江苏省、长沙、杭州、昆明等省、市先行经验,结合武汉市实际,草拟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关于开展销售商品房“交房即可办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因该项工作涉及房产测绘、图审、楼盘表确认等多项房管部门职责,同时需要建设、税务部门在竣工验收环节和税收环节给予支持,7月6日至8月4日,我局先后两次召集了由房管、建设、税务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会,根据反馈意见对通知进行了多次修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局将会同市房管局就“交房即可办证”的流程及相关内容形成正式意见,寻找符合条件的项目,试点“交房即可办证”。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指南,争取在2021年1月1日后,在全市开展商品房项目“交房即可办证”工作。

感谢您对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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