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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报告

【意见反馈】《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报告

2021-11-24 15:46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 引 号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11-2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1-24
有 效 性

《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或利益相关人对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和建议,针对《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得到反馈包括规划草案公示和部门及区级政府意见征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采取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书面征求部门及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意见和专家论证的形式开展。

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情况

2021年7月14日至8月13日,《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分别在我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报纸和市规划展示馆等面向公众进行了为期30天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通过信访件和公示邮箱共收集意见和建议238条。其中,与此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直接相关的74条意见均进行了回复,社会公众提出的集中反映其他社会问题164条意见提出处置。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关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议加强养老、文化等设施规划建设。

二是关注安全韧性城市、健康城市建设。建议严控城市建设用地扩张侵占自然空间,提高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监督、加强城内水系的保护与治理。

三是关注江夏区的空间功能定位,建议将江夏区纳入光谷副城和车谷副城。

四是交通方面主要集中在对于高铁线路走向及设站和城市轨道建设问题的相关咨询,例如京九高铁阜冈段线路布局是否明确以及沿江高铁在天河机场是否设站等。

部门及区政府意见征求情况

720日,书面征求40个市直部门(含在汉单位)和16个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的意见,截止目前,共收到240条回复意见。针对回复意见,我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逐条进行研究落实。经统计,完全采纳意见170条,部分采纳意见55条,建议下位规划落实意见7条,未采纳意见8条。部门和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门主要意见

一是建议与行业部门最新的政策法规文件衔接。如民政部门提出不再使用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指标,城建部门提出《武汉市主城规划地震动参数小区划图》已暂停执行,建议删除涉及此文件的表述内容。

二是建议与行业部门进一步对接相关数据指标。如生态环境局自然保护区名录及数量、文旅局和房管局最新文物保护单位及优秀历史建筑数量等。

三是建议落实行业部门关于相关设施和功能区布局。如农业农村局对蔬菜基地、水稻种植基地等若干类农业生产基地的布局。

四是铁路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天河机场与武汉城市圈的捷运通道建设,加强武汉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客运通道衔接,提出市域市郊铁路相关规划的建议,预留铁路进港区线位,提出铁路客运枢纽网络格局与铁路货运量预测数值更正等建议。城建局、交通局等部门提出进一步优化主城与副城、组群之间的主干道布局,优化高快速路与主干道路线型、优化主城区路网系统空间布局、加密路网,对新城区公路的红线管控提出相关要求,同时建议增加轨道交通线网发展规模及目标,强化与既有规划衔接等。交管部门提出强化绿道慢行交通连通,建立“轨道+慢行”出行理念、优化行人安全过街设施等相关建议。

五是在供应保障方面,市水务局、市城管委、市网信办、市水务集团、市信息管网投资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提出推进高品质直饮水试点、优化供水系统布局、完善燃气输配系统、加强信息管网和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环境保护方面,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委等部门提出降低噪声环境污染水平、取消阳逻一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水污染治理总体目标、做好与三河三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相关规划对接、增补环卫设施布局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安全防灾方面,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提出完善消防救援训练体系、优化消防站布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区政府主要意见

一是部分区提出涉及各区承载武汉市“五个中心”目标的功能空间优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部分区结合重点项目建设提出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部分区提出与既有相关规划进一步衔接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部分区提出加密部分区域的干道网络,增加与武汉主城衔接的快速通道,调整局部环线出入口匝道,优化部分高速公路线型等建议。轨道交通方面提出加密部分区域轨道交通线网密度,提出轨道交通场站复合利用以及用地范围调整,明确轨道线路建设时序、局部优化铁路线型等建议。

未采纳意见情况一览表

序号

意见来源

具体意见

未采纳原因

1

武汉铁路局

建第50页“3.构建多层级客运枢纽网络格局”中“形成一港四主两辅’的国家级枢纽格局,分别为天河空港、武汉站、汉阳站、汉口站、武昌站、武汉东站、长江新区站”。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铁路枢纽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7)752号),建议单独提出“四主两辅”的铁路客站,分别为武汉、汉口、武昌、汉阳、武汉东及天河站。

长江新区站规划位于武汉市四大副城之一的长江新区西北部,通过高铁枢纽及周边地区的综合开发建设,助力长江新区未来打造为长江经济带的新增长极和面向未来的绿色发展先行区,近期按2台4线(远期3台8线)建设,在本次规划中将其定位为铁路客运辅站。武汉天河站(11台20线)为空铁联运枢纽,也是我市打造世界一流航空城的核心节点,不宜作为铁路客运辅站。

2

市农业农村局

建议将P15“划分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等两种管制分区”修改为“划分为农业生产保护区、乡村发展区等两种管制分区”。

按照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关于规划分区类型划分要求,不宜将农田保护区修改为农业生产保护区。

3

东湖开发区

建议取消左岭公路客运枢纽,调整至武汉东站复合设置,推动以光谷东站为核心,集道路客运、公共交通等为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建设,进一步提升综合运输整体服务效能。

根据市发改委批复的《武汉市综合交通枢纽规划修编》(2018-2035年),左岭客运站定位为区域级综合客运枢纽,立足于服务城市圈、省际等中短距离的客流,建议保留左岭公路客运枢纽。

4

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

武湖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划线范围过大,与其现状实际范围不符,线内已有现状堤防、农业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不利于后期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建议按照现状实际予以调整。

汉南武湖湿地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是由省级部门确定,本次规划落实省级部门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

5

建议取消通顺大道南侧规划的交通场站用地。该场站原规划为10、16号线共用停保场,但地铁集团主要领导亲自踏勘16号线场站时,明确表示此处无法拆迁,不能在此选址,因此16号线场站已另行选址。该用地现状建有村集体厂房,拆迁难度极大,容易激发社会矛盾。此处不在10号线沿线,需跨湖设牵引线,实施难度大、造价高,对周边用地影响大。轨道10号线起点位于常福地区,已设有停保场,建议该处规划交通场站用地予以取消,用地按照创新研发用途规划。

根据10号线全线预可及10号线一期工可研究成果,东荆河停车场属于10号线二期工程范围,承担着10号线一、二期工程近一半车辆的运营检修任务,远期10号线延伸至常福,需增加常福停车场为10号线全线运营服务。

6

万家湖南侧现状有两栋1998年长江洪灾后建设的堤外居民安置住宅楼,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议将其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

根据《防洪法》和《长江流域防洪规划》,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7

东西湖区

随着滨江腹地产业转型升级与功能提升,原舵落口港口使用需求量将减少,港口码头有待转型升级。为整合码头资源,提高码头利用效率,提升慈惠滨江片区的滨水活力和空间品质,建议将舵落口港区搬迁至青锋港区,扩大青锋港区建设规模,与吴家山铁路基地形成铁水多式联运体系。

交通运输部和湖北省政府联合审批的《武汉港总体规划(2015-2030年)》和已上报市政府审查的《武汉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规划东西湖港区包括刘家台、青锋、舵落口三个作业区,其中刘家台和青锋作业区可与后方吴家山铁路中心站衔接拓展港口物流功能;舵落口作业区主要以服务城市生产生活所需的洁净类散货、件杂货等运输功能为主,可通过进港铁路专用线沟通后方铁路货场,开展铁水联运。三个作业区功能定位不同,规划不予搬迁。

8

长江新城

建议将第八十九条“2.优化和加密主城区路网”中的“研究提升南湖大道、古田二路等道路功能等级”修改为:研究提升南湖大道、古田二路、富强大街等道路功能等级。

该条文仅针对三环内主城区路网,富强大街位于三环线外武湖地区。

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

邀请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局、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大学6位专家对规划草案进行了专家咨询,共提出专家咨询意见40条针对专家咨询意见,我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逐条进行研究落实。经统计完全采纳意见33条,部分采纳意见4条,建议下位规划落实意见3条。专家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专家提出,在发展格局中,要强化武汉都市圈整体格局,共同营造产业链完备,交通链高效,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要探索落实好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规定性,提升空间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二是强化城镇空间的集约节约。专家提出,在城镇空间上要向精细化方向发展,用地的集约节约要进一步挖掘和突出,要挖掘存量,要突出渐进式更新与保护,同时对低效用地和污染用地要进一步梳理,有计划的实施,并研究实施的机制。

三是注重生活圈的打造和建设。专家提出,强调以人为本,增加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量化要求,可以突出“15分钟生活圈”,在生活圈的基础上完善医疗、文体等活动,并把15分钟生活圈与社区治理结合。

四是加强区域协同发展。专家提出,要强化区域协同发展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武汉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地位,建设高度同城化的武汉都市圈、打造武汉与周边城市跨界合作示范区,形成武汉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承担国家责任、引领区域协调的重要抓手。

五是加强气候友好与生物多样性研究。专家提出,进一步突出绿色低碳城市的建设,尤其在新能源的推广与建设,无废城市的建设,水循环的建设,低碳交通的建设等方面可以进一步加大规划深度和力度;建议进一步深化研究保护及促进生物多样性发展、自然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规定性,提升应对生态危机的空间弹性及能力。

六是关于乡村建设。专家提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体系、分类量化表达不够,对乡村的梳理、规模、类型结构、设施配置水平等方面,可以进一步加强指标上的考虑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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