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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16—2030》

《武汉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16—2030》

2017-09-22 09:59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 引 号 72577330X/2020-45412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17-09-2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9-22
有 效 性 有效

《武汉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体育专项规划”)由市体育局和市国土规划局联合组织,委托武汉市规划研究院编制完成,于2017年6月17日获武汉市政府批复。现将总体规划主要内容对外公布。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梦与中国梦紧密相连”,“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的要求,提升武汉市体育设施建设水平,促进全民健康,实现社会全面小康,编制《武汉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16-2030年)》。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以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将群众体育作为体育强国根基的发展战略,围绕城市发展目标,按照“体育强省”建设要求,突出“健康武汉”主题,以满足市民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基本任务,以构建并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重点,紧密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和人口分布变化情况,综合考虑全市体育设施布局,形成大中小级配置合理、专业化与大众化比例适中、赛时和平时均能有效利用的体育设施布局体系,促进武汉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武汉全市域,重点规划范围为武汉都市发展区,面积3261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6-2030年。

五、规划目标

以“以人为本、均衡普惠”为基本原则,建立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全市体育设施布局体系,全面提升武汉群众体育的活力、赛事体育的影响力、竞技体育的实力,形成与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体育发展水平和发展环境,建设健康武汉,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名城。

六、体育设施规划体系

按照“健身活动在社区、科学锻炼在街道、运动享受在区级、竞赛观演在省市”的总体思路,规划构建(省)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体育设施布局体系。

其中,(省)市级体育设施服务全市及更大区域范围,以高水平赛事或训练场馆为主,具备举办国际大型综合赛事或高等级单项赛事的能力,包括(省)市级体育中心、(省)市级单项体育设施以及(省)市级体育训练基地。

区级体育设施服务城市各区,以承担区级文体活动,满足全民健身需求为主要功能,以综合运动场馆为主要建设形式,可分担大型综合赛事或单项赛事。

街道(乡镇)级体育设施和社区(村)级体育设施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健身活动为主要功能,街道(乡镇)级体育设施为广大市民进行科学锻炼,可开展球类、健身操、游泳等多项体育健身活动的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半径1000-2000米(步行30分钟以内);社区(村)级体育设施为满足广大市民就近开展球类、健身操等简单体育运动的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半径500-1000米(步行10分钟以内)。

七、体育设施建设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参考国内外城市体育设施相关建设标准,综合考虑武汉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层级体育设施在服务档次、内容和形态上的差异,采用“用地控制”和“项目控制”双重控制标准。

(省)市级体育设施:新建单项体育场馆用地规模不小于30公顷,体育中心用地规模不小于100公顷。体育训练基地规模以项目场地建设需求和受训运动员人数为主要测算依据,其中通用配套用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

区级体育设施:满足“两馆一场一园”(综合体育馆、标准游泳馆、标准体育场、体育公园)建设要求,各区区级体育用地规模总计不小于10公顷,新建单处设施用地规模不宜小于3公顷,各区至少布局1个体育主题公园。

街道级体育设施:在编制单元内落实,按人均用地面积0.2-0.3平方米测算,包括室内运动中心和室外综合运动场,总用地面积不小于1.5公顷。其中,综合运动场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以小型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场、儿童活动场地和多功能健身广场为必配场地。室内运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以标准游泳池、羽毛球场、乒乓球室、健身俱乐部以及健身E家为必配项目。

社区级体育设施:参照《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在居住用地内布局,按住宅项目的总户数乘以户均场地面积进行配建管理,人均室外场地面积不小于0.3平方米,人均室内场地面积不小于0.1平方米,其中,乒乓球、健身路径和儿童活动场地是社区必配场地。

乡镇、村级体育设施依据人口规模,参照街道或社区配置标准。单处乡镇级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不小于1公顷,单处村级体育场地不小于2000平方米,其中室内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体育场地总面积的30%,可结合绿地、广场、党群活动中心布局。

 

八、总体空间结构

结合武汉城市总体结构以及人口和用地空间布局,规划形成“4+3+1+N”的空间体系。

“4”为中心战略功能片、车都战略功能片、光谷战略功能片、盘龙战略功能片等4个战略功能片。按照“三镇三城”的发展理念,以主城为中心,在城市主要发展轴线上,布局未来承办全国乃至洲际综合性运动会的主要场地。

“3”为沿长江、汉江、三环线形成的3条全民健身带。以其为纽带,建设具有滨水、环城特色的全民休闲健身带,串接主要体育功能分区,作为公共体育设施的重要补充。

“1”为1个郊野体育休闲环。以郊野公园建设为契机,注入运动元素,在六个新城范围内形成徒步、自行车、攀岩、赛车、高尔夫等专业化体育休闲服务场地。

“N”为若干体育健身圈。以街道为实施主体,结合控规编制单元,形成若干体育健身圈,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布局网络,改善市民健身锻炼的场地和设施条件。

九、体育设施布局

规划至2030年,全市布局体育用地面积共计1120公顷,人均体育用地指标达到0.8平方米。

1、(省)市级体育设施:以功能齐全、设施先进为原则,规划至2030年布局(省)市级体育设施用地16处,用地面积共计560.4公顷,主要在四大战略功能片布局。

中心战略功能片为三环线以内及其邻近区域,通过功能优化、设施提升,保留承载城市记忆的标志性体育建筑,承担省市级综合性文体活动,原则上不再新增设施和用地;车都战略功能片以“大车都”板块为依托,以足球、自行车、赛车运动为主题,在武汉体育中心基础上,新增控制青菱体育中心、中法体育中心,布局自行车、棒垒球、极限运动等专业性体育场馆;光谷战略功能片以“大光谷”板块为依托,以网球、水上运动、电子竞技为主题,在省奥体中心、光谷国际网球中心基础上,新增控制光谷体育中心、牛山湖体育中心,布局足球、赛艇、冰雪运动等专业性体育场馆;盘龙战略功能片以“大临空”板块为依托,按照承办洲际综合性运动会目标,新增控制盘龙体育中心以及武湖综合性体育馆群建设用地。

2、区级体育设施:以达标建设、体现特色为原则,规划至2030年布局区级体育设施用地38处,用地面积共计258.2公顷,共形成区级体育场15座、综合体育馆15座,游泳馆14座。

3、街道级体育设施(健身圈):突出“公平、均等、便捷、普惠”的原则,规划至2020年在都市发展区内布局街道级体育设施用地135处,用地面积共计201.8公顷;2030年,结合居住用地布局,新增街道级体育设施用地规模按照人均0.3平方米测算。

4、社区级体育设施:结合居住用地配套建设,在居住项目平面设计方案中予以规划控制,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实施。

5、体育公园:结合滨江、滨湖、临山、沿路等区域,布局26处体育公园,形成具有武汉地域特色的专业化的体育休闲场地,丰富运动类型,改善健身环境。

 

备注:

1、武湖、青菱、中法、牛山湖等4处体育中心采用点位和指标控制,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落实用地空间。

2、位于生态发展区内的体育用地,规划采用体育公园方式建设,严格遵循《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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