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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2020-12-11 09:06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 引 号 72577330X/2020-923682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12-10
文    号 武政〔2020〕19号 发布日期 2020-12-11
有 效 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


武汉市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的工作部署,加快疫后重振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降成本、提效率”主线,以提升物流基础设施能力为支撑,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障,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物流中心建设,为武汉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造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重要枢纽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成网络化、专业化、集约化、智慧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力争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左右,继续保持内陆领先、全国靠前的成本优势。

——航空“双枢纽”战略加快实施。构建“35+15+30”(35条商务航线、15条货运航线、30条文旅航线)国际航空大通道,发展50条国内全货机航线,加快形成覆盖全国、通达全球的轴辐式航空网络体系。

——中部陆海联运大通道加快建设。构建“8+6”国际直达联运大通道,打造直达国外枢纽城市(德国杜伊斯堡/汉堡、法国杜尔日、波兰波兹南、俄罗斯莫斯科、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立陶宛维尔纽斯)的6条国际铁路干线通道和至日本、韩国的2条江海直航通道,以及经大连、上海、宁波、广州等沿海城市出境的4条铁海联运通道和经上海转运至台湾、东盟地区的2条江海联运通道,进一步完善中部陆海联运大通道。

——城市配送三级网络基本建成。建成公共型配送中心8个以上,新建或改造多功能公共服务型冷库30万吨以上,新增标准化冷藏车500台以上,新增新能源物流配送车3000台以上,新增智能快件箱4000组以上,建设村级快递网点1500个以上,完善以“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三级城市配送网络。

——物流企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引进物流总部、第二总部企业5家以上,培育3A级物流企业30家以上(其中,5A级物流企业5家),打造具有产业和市场优势的供应链协同平台10个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1.优先发展“双枢纽”航空货运网。推进武汉天河机场第三跑道、T2航站楼改造等机场扩容工程,加快航空物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着力推进武汉天河机场、鄂州机场运营合作对接,加速构建国际及地区航线网络,协同构建国内全货机航线网络,巩固武汉天河机场中部地区国际门户枢纽地位,推动鄂州机场建成一流航空货运枢纽。

2.突破发展“两廊”支撑多式联运网。加快补齐联运转运衔接设施短板,推进高铁、地铁进机场,铁路进港区、物流园区。加快阳逻港、汉南港等疏港铁路公路建设,以及武汉天河机场与鄂州机场之间快速通道建设。加快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巩固提升武汉北部地区多式联运走廊能力。推进阳逻港集装箱水铁联运二期工程建设,加快形成江海联运、水铁联运、水水直达、沿江捎带的航运新格局。加紧谋划武汉南部地区多式联运走廊布局。

3.巩固发展“双轮驱动”水路航运网。协调推进长江航道整治“645”工程和汉江航道三期改造工程,推动阳逻港区三作业区一期后续工程,完善汉南港区集装箱作业区建设。推进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加快扩大千箱级江海直达、500标箱级直航船队规模。坚持直达与转运“双轮驱动”,巩固提升江海联运服务水平,拓展武汉至东亚、东南亚近洋直达航线,提升武汉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00万标箱,将武汉港打造成为我国中部地区枢纽港。

4.提升发展“一环八向”铁路货运网。推动沿江高铁重大项目建设,续建新港江北铁路二期,推动武汉铁路外绕线建设,加快形成武汉至郑州、重庆、西安等城市的“一环八向”铁路快速货运网络。加快推进吴家山和滠口、大花岭以及阳逻、光谷南、常福“1+2+3”三级铁路物流基地节点布局。深挖铁路货运潜能,拓展快速货运“天天班”和沿江货运班列。发挥枢纽区位优势,建设中欧班列中部集结中心,提升武汉班列国际通道能力。

5.改善发展“6环24射”道路货运网。加快武大、武阳、硚孝二期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推动武汉城市圈大通道、武天高速公路等项目开工。完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最后一公里”集疏运体系,促进设施互联互通。统筹武汉港口型、陆港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等五型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推进国家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卡车航班等运输组织方式,提升区域中转、分拨能力,加快形成服务中部、辐射全国的道路运输服务网络。

6.完善发展“三级节点”城市配送网。按照“一级节点重辐射、二级节点重接驳、三级节点重覆盖”的原则,完善以城际转运分拨中心、城区公共配送站、社区末端配送设施为支撑的城市三级配送网络。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整合存量设施资源,加快改造建设一批公共配送中心,推动设施对外开放、共享共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智能配送设施改造,新建小区智能配送设施纳入公共设施建设配套规划。持续推进“邮政在乡”“快递进村”工程,提高行政村快递网点覆盖率。

(二)不断提升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1.培育引进物流“头部企业”。瞄准“五类500强”、全球物流100强,积极引进敦豪、菜鸟网络、京东物流等国际国内物流头部企业在汉设立区域总部或功能性总部。支持中远海运集团、东风集团等央企在汉设立物流总部,支持长江铁路公司落户运营。引导武汉港发集团、武汉商贸集团等本地龙头企业整合核心资源,与国内国际知名物流企业联盟合作,向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

2.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完善全市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聚焦制造、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打造一批产业供应链协同平台。支持东风物流、安吉物流等龙头企业,整合汽车及零部件物流需求,为主机厂提供综合物流服务解决方案。支持中国医药、九州通、人福医药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做大物流产业规模,助推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

3.大力发展特色物流。补齐城乡冷链物流短板,支持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引导企业扩大冷藏车运力规模。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物流,强化武汉经开、东湖、新港空港等3个综保区之间的业务联动,完善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和集中监管场所布局。积极发展高铁快递物流,深化铁路与快递企业合作,推广“高铁极速达”“当日达即送”等多种快递服务产品。引导会展物流发展,鼓励本土企业与国内外龙头企业合作,打造专业服务品牌。

4.加快发展智慧物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契机,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城市配送、供应链协同等三大平台,建设智能交通枢纽、数字物流园区、智能仓储集配中心、智能快件箱等四类终端,促进物流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降低物流信息成本,提高仓储、运输、分拨配送等物流环节智能化水平。鼓励物流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网络货运、共享云仓、分时配送等新模式新业态规范发展。

5.健全应急物流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物流保障预案,建立应急物流保障重点企业名单,改造建设一批平时服务、急时应急的物流基地,做好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能力储备。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华中区域中心、国家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中心和应急物流枢纽建设,完善蔡甸通航产业园航空救援设施功能,提高区域应急保障能力。

(三)建立健全物流业政策支持体系

1.优化物流空间布局。围绕全市现代产业分布和城市空间格局,高质量编制“十四五”物流发展规划,修编物流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强化江南地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一港六园八中心”布局,完善“物流总部+综合物流园+专业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的物流业发展体系架构,推动物流设施与区域产业紧密衔接,增强产业园区配套服务功能。

2.保障物流项目用地需求。对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冷链物流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和市级重点物流项目,实施项目用地预报和预安排制度,优先纳入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供应计划予以保障,特别重大项目实行“点供”和市级兜底保障。支持利用铁路划拨用地等存量土地建设物流设施。合理设置物流用地绩效考核指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3.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实行城市配送车辆与普通货运车辆分类管理,把运送生鲜食品、药品等车辆视同城市公共交通,保障其全天候通行。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辆,放宽车辆市内通行管控。城市配送车辆实行动态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纳入监控平台,提升配送车辆装载运输效率。合理设置城市配送车辆停靠装卸相关设施,在条件允许的商超、社区周边划定限时停车位,实行分时管理。

4.增强口岸功能和服务水平。加快武汉天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统筹铁路、港口、机场进境指定口岸布局建设,推动光谷“城市货站”项目落地运营。积极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口岸与单一窗口对接。探索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制度,建立提前申报容错机制,实行“提前申报”和“通关+物流并联作业”,实现口岸作业全流程无纸化,提升口岸通关服务质量。

5.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充分运用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一批功能性、基础性交通物流重大项目建设。聚焦航空航线、中欧班列等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完善省市区多方投入、政策组合、协同支持的统筹联动机制,推动通道建设可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市级物流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用足用好A级物流企业、冷库设施、新能源物流车等既有奖补政策,并适时调整其奖补范围及标准,助推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6.切实降低物流税费成本。严格执行港口、机场、铁路等涉企经营性收费项目清单和标准公示制度,降低部分政府定价的港口收费标准,压减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至400美元以内。落实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深化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改革,降低公路通行成本。探索推广金融贷款“3分钟申贷、0人工介入、1秒钟放款”的“301模式”,提高贷款审批速度,缓解中小微物流企业资金压力。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抢占未来发展先机,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地区“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落实。

(二)强化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政策协同和工作统筹,协调解决物流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推动物流降成本工作取得实效。

(三)细化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要统筹推进重点任务事项(清单附后),会同相关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具体工作部门,明确时间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强化考核督办。组织开展物流降本增效工作推进考核评价,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区和市直各单位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强化目标考核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定期研究分析,力促降本增效出真招见实效。

(五)完善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物流统计体系,强化物流成本的日常统计、运行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同时,加大政府采购服务力度,不断丰富航空货运、公路物流等运价指数研究,做好物流运行监测预警,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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