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冶炼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详细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的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规定,现对原武汉冶炼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详细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公示如下:
一、补充详细调查结果
场地内超第二类用地指标有重金属(砷、六价铬、铜、铅、镍、锑、锌等)、有机物(氯仿、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等)。
二、风险评估结果
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本地块风险不可接受,结合计算的风险控制值提出了修复目标值(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并确定了地块红线范围内除道路以外区域污染范围及土壤量。
三、修复方案
结合地块环境特点、污染情况、地块未来规划用途,通过修复技术比选,提出了异位热脱附+水泥窑协同处置和水泥窑协同处置的两个技术方案。通过对两个方案的工程量、工期及工程总投资进行分析,并结合两套方案的经济性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推荐采用方案二水泥窑协同处置作为原冶炼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的要求,在充分考虑谌家矶大道建设工期安排、汛期影响和长江新城起步区供地需求的基础上,相关环保专业企业、机构、组织等单位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更合理、更优化、更经济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土地中心或都市产业集团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9日
联系电话:13971259555(市土地中心)
15071253914(都市产业集团)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55号江花综合大楼A座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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