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然资源部、省、市工作要求, 近日,在洪山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召开了全区耕地保护工作会议。
会上全文传达学习了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湖北省纪委4起党员干部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问题的通报》,对洪山区今年以来耕地保护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
202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文件,对耕地保护提升到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全面防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对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顶风违法认定,实行“零容忍”。
目前,洪山区现有耕地总面积27671亩,集中分布在洪山、青菱、张家湾、和平和天兴乡五个街(乡),天兴、老桥、先建等23个村(社区),其中永久基本农田4988亩,分布在青菱、张家湾和天兴乡等三个街(乡)。区内耕地均位于主城区内,并临近城市主干道,社会经济活动对于土地资源需求和做好耕地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有的部门、单位和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对依法使用土地,做好耕地保护意识不强,特别是对中央保护耕地政策不清楚、要求不明白、措施不理解,造成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耕地保护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本次全区耕地保护工作会议,重点就是对各基层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讲清楚、解释透,要将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原原本本全面贯彻落实下去,营造部门齐抓共管、基层认真落实的耕地保护的良好局面。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还在会上通报了前期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情况,对摸排部、省、市下发1583个图斑,下一步将围绕整治销号、复耕复垦等提出推进工作思路。李田副区长讲话指出,要着力构建耕地保护中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查处,及时移交”联合机制。街(乡)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委会和下沉干部作用,落实巡查、发现、制止和报告责任。自然资源部门和农村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城管、水务、园林等部门要积极参与,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具体工作,要对照通报、典型案例,自己找问题,不等不靠,主动进行整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加强政策宣传,把建立最严的耕地保护制度宣传到位,把国家“八不准”和湖北省“六个一律”政策宣传到位,做到深入乡村、深入社区,形成广泛社会保护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参与到农村“大棚房”清理、违建别墅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中,从根本上落实耕地保护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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